更新时间:202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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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就《单克隆抗体动物试验减少或替代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同步发布的起草说明,这是我国在药物动物试验减少或替代领域迈出的关键制度性一步,将为后续行业实践和监管制度迭代奠定基础。征求意见稿明确将细胞、类器官/器官芯片、组学和计算模型等列为非动物试验方法,推动单克隆抗体非临床安全评价从主要依赖动物试验,转向综合有限动物试验、非动物试验、临床应用及同类药物信息的证据权重评价。

01 国际监管加速转型,中国指导原则应运而生
起草说明指出,动物试验的伦理争议与技术局限日益凸显,减少或替代动物试验已成为全球监管机构的重要议题。
FDA近年来发布单克隆抗体动物试验减少相关指南草案,拓展证据权重在致癌性试验豁免中的应用,并建设毒性数据库;2026年5月又将适用药物类别拓展至肿瘤治疗生物制品及偶联产品。EMA于2026年发布人用药物非临床安全研究中非人灵长类动物3R实施文件,日本PMDA也于2026年5月发布单克隆抗体一般毒性评价相关考量。
起草说明明确提出,我国此前尚未发布动物试验减少或替代的相关指导原则。随着国际监管持续变革,中国监管政策需要加快衔接,以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02 历经课题研究、行业调研和真实审评实践
此次指导原则并非简单移植国际文件。CDE于2025年4月启动动物试验减少或替代相关课题,系统梳理不同类别药物的动物试验开展情况、非临床毒性与临床不良反应的相关性,以及生殖毒性、致癌性试验的开展与豁免经验。
2026年1月,《新药非临床研究动物试验减少或替代策略探索》获得药品监管科学全国重点实验室立项资助。研究围绕三个核心问题展开:哪些药物可以采用减替策略,哪些动物试验可以减少或替代,以及采用减替策略时应基于哪些数据进行综合评价。
课题组还对重组蛋白、多特异性抗体、抗体偶联药物、细胞与基因治疗、平台技术药物等开展研究,并实地调研多家药企和非临床研究CRO,了解企业在毒性风险、国际注册、减替可行性及监管协调等方面的实践。
近年来,已有部分境外企业开发的单克隆抗体等生物制品采用动物试验减替策略。CDE在相关产品审评中,也逐步积累了使用有限动物数据、非动物数据和临床应用数据综合判断毒性风险的经验。
03 适用范围暂限定为风险较低的传统型单抗
征求意见稿并不覆盖所有抗体药物,目前适用于传统型单克隆抗体,即采用新国际非专有技术药名后缀“-tug"和“-bart"的免疫球蛋白;不适用于复杂抗体构建体,也不包括辅料和杂质的安全性评价。
起草说明进一步解释,现阶段暂将范围限定为毒性风险较小、毒性影响因素相对单一的传统型单抗。对于多特异性抗体等结构复杂产品,CDE仍在梳理审评数据,并希望业界提供研发案例、文献和国际申报经验。
04 从固定试验组合转向证据权重评价
证据权重(WoE)是整份指导原则的核心。动物试验能否减少或替代,需要综合以下数据作出判断:
*靶点的表达谱、生理和病理作用及潜在毒性
*药物的靶点特异性、作用机制及脱靶风险
*短期动物毒性、药代和毒代数据
*非动物试验获得的机制和特定毒性终点数据
*临床研究及不良反应信息
*同靶点、同类药物的非临床与临床资料
文件鼓励采用科学合理、经过一定验证的非动物方法获得充分数据,但强调减替必须建立在产品特征和多元证据基础上。
05 一般毒理学研究可减少种属、缩短周期,部分情形可被替代
若啮齿类和非啮齿类动物均为相关种属,文件提出可选择一种相关种属开展短期和长期一般毒理学试验。
对于拟用于非晚期肿瘤适应症的单抗,在充分进行WoE评估后,3个月一般毒理学试验可支持上市申请,不一定需要传统的6个月研究。
若不存在相关动物种属,可利用靶点生物学、药理学、特定终点体外试验、同类药物资料和计算毒理等非动物数据进行综合评价。在非动物数据足以评估风险,或者同靶点产品已有证据显示动物不能预测人体毒性时,一般毒理学动物试验可能被替代。
不过,文件同时划定了边界:若存在机理不明的毒性、人体难以监测的严重风险、靶点在多器官广泛表达,或全新靶点导致风险难以预测,仍应开展6个月试验。即使一般毒理学试验被替代,初次临床试验前仍建议开展一项短期探索性动物试验,用于评价安全药理、制剂相关安全性和药代信息;初次人体给药剂量可结合定量系统药理学(Quantitative Systems Pharmacology,QSP)模型拟定。
06 生殖、致癌、免疫和联合用药毒性同步引入减替路径
征求意见稿提出,生殖毒性、幼龄动物毒性应首先开展WoE评价;当WoE或替代试验不足以评价风险时,才考虑相关动物研究。
由于啮齿动物通常不是单抗的相关种属,对存在致癌性担忧的产品,应尽可能使用非动物方法。免疫毒性可通过体外试验,或在一般毒理学、概念验证试验中伴随评价,仅在风险需要进一步表征时开展独立动物试验。
对于已有单药临床安全数据的联合用药,如仍存在风险不确定性,应优先使用针对特定毒性终点的非动物试验,并鼓励采用计算模型评价毒性和临床联合剂量。针对联合用药和给药途径变更等问题,指导原则还结合中国审评实践提出了专门建议,补充了现有国际文件尚未充分覆盖的内容。
07 类器官和器官芯片:进入监管证据体系,但不是机械替代
指导原则及起草说明均明确将类器官/器官芯片列入非动物试验方法。这意味着,人源类器官和微生理系统有望在单抗靶点相关毒性、器官特异性损伤、免疫介导毒性及联合用药风险评价中,提供更接近人体生物学的机制和功能证据。
例如,可利用肝、心、肾、肠等人源模型评价特定器官风险;采用免疫细胞与类器官共培养研究免疫激活和细胞因子释放;通过多器官芯片模拟系统暴露及器官间作用;并将功能终点、病理表型、生物标志物和组学数据与计算毒理、QSP模型结合,形成多维证据链。
但起草说明特别强调“科学减替":减替应以多元数据为支撑,不能为了追逐热点而无差别增加新的试验项目,更不应以其他形式增加研发成本或时间。由此可见,监管关注的不是是否使用了某项热门模型,而是模型是否适合具体药物和毒性终点,数据是否经过验证,以及能否实质性降低风险不确定性。
08 大橡科技:推动人源模型从创新工具走向可信证据
大橡科技已建立覆盖模型构建、芯片培养、自动化操作和药效安全性评价的人源化体外研究体系。目前,公司已推出50余种类器官培养试剂盒,依托IBAC®类器官芯片平台构建100余种人源化病理与生理模型,并自主开发6套核心仪器设备。相关产品和技术已服务近千家国内外头部药企、三甲医院及科研机构,支持4项创新药管线完成临床试验申请(IND)申报,在部分研究环节实现动物试验替代,有效提升药物研发效率,降低临床转化风险。
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组织开展相关模型的技术验证项目中,大橡科技牵头制定肾脏和肿瘤模型技术验证方案,并参与肝脏、肠道和心脏模型验证。揭盲结果显示,大橡科技肠芯片、肾芯片和肝芯片的预测准确率分别达到100%、100%和90%,体现了平台在模型稳定性、结果预测性及跨场景应用方面的技术能力。2026年6月,大橡科技牵头与清华大学联合获批“数智化类器官与器官芯片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此次《单克隆抗体动物试验减少或替代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明确将类器官和器官芯片纳入多元证据体系,对人源模型平台提出了更高要求:相关数据不仅要“能够产生",还应当可重复、可解释、可验证,并与具体药物、人体暴露和毒性终点建立关联。依托既有产品体系、IBAC®类器官芯片平台、模型验证经验和创新药申报服务实践,大橡科技将持续推动类器官、器官芯片及其他人源化体外模型在药物研发、精准医疗和基础科研中的规范应用,助力人源模型从创新工具加快转化为可支撑研发决策和监管评价的可信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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